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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市民防施工图审查事宜的通知

发布于2019-10-30

       上海市民防办签发了《关于本市民防施工图审查事宜的通知》,根据通知要求,对于“未纳入“多图联审”范围的民防工程、兼顾设防工程,竣工后需进行改建且影响防护安全性的民防工程、兼顾设防工程,市民防办不再实施施工图审查中的民防专项审查,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关于公布2018-2019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》(沪建建管〔2017〕1114号)文件中公布的社会化审图单位进行审查。”

通知如下: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    依照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,市民防办不再实施“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”办事事项,民防工程、兼顾设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方式调整如下:

一、对于纳入“多图联审”范围的民防工程、兼顾设防工程,按照本市“多图联审”的规定执行。

二、对于未纳入“多图联审”范围的民防工程、兼顾设防工程,竣工后需进行改建且影响防护安全性的民防工程、兼顾设防工程,市民防办不再实施施工图审查中的民防专项审查,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关于公布2018-2019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通知》(沪建建管〔2017〕1114号)文件中公布的社会化审图单位进行审查。

    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上海市民防办公室

2019年9月10日